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采取一系列务实措施,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高位推进,细化检查“把脉式”举措
局党组高度重视,将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群腐和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动落实。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严格规范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以解决行政检查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围绕“谁来查、检查谁、查什么、怎么查”,提出了24条务实举措,对涉企检查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强化行政检查实施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行为管理,确保涉企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健全机制,夯实执法“常态式”基础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建立“工作会议、计划备案、投诉举报受理、信息报送、监督考核”五项工作机制,构建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相关单位具体落实、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系统依法确认行政检查主体476个,动态管理电子行政执法证件11494个,确定行政检查事项29项,梳理检查标准11个、制定检查计划173个,依法向社会公示。在市场监管领域创新推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业一查”,优化整合38个部门、90个行业领域、753个检查事项,实现优化整合后的跨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查”。印发系统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供基层执法单位参考适用。
依法监管,压实涉企“靶向式”执法
建立行政检查事项“一库三清单”,即行政检查事项库,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内容、方式、对象、主体,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实施分类管理,靶向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坚持检查“必审批”“必亮码”的原则,“必要性”“需求性”的导向,严格执行入企检查执法程序、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加强统筹协调,真正实现入企检查实时留痕,对企业“有求必应”和“无事不扰”,避免扎堆、重复、无效督导,全面提升检查工作质效。
能力提升,强化合规“预防式”培训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制度,加强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压实分类分级培训责任,确保执法人员年度教育培训不少于60课时,推动执法人员树牢“执法+服务”理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万余人次参加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题培训、“亮码入企”行政检查平台操作培训,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准确把握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将规范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坚决遏制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