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省市场监管局于12月15日印发《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强化保障措施,构建形成清单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合法性审核制度体系。
一是审核范围“清单化”管理
办法明确七类必经合法性审核的重大涉法事项,分类梳理确定审核内容,明确“内容与程序双重审核”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超越法定权限决策、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创新将行政权力事项的新增、调整、取消纳入审核范围,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全链条审核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行政风险。
二是审核程序“规范化”运行
办法构建由“承办处室初审、法制机构审核、法律专家参与”的“三审联动”机制,明确各环节审核责任。审核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明确送审材料清单和审核标准,确保于法有据、过程规范、责任清晰。实行差异化的时限“分类管理”和“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效率与质量并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探索性改革事项实行“风险明示+集体决策”,既守住法律底线,又鼓励改革创新,展现监管智慧。
三是保障措施“系统化”构建
办法通过协同组织保障,建立“内外联动”审核机制,统筹局内法治工作力量与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通过强化质量保障,设立材料补报“限时制”和“退回制”,严把合法性审核质量关。通过将合法性审核作为常态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纳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硬指标,定期向局党组汇报,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提升审核人员专业能力;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总结通报审核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以执法监督促进规范行政执法;优化审核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不同类型事项的审核标准,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