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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才赋能强监督 法治护航促发展——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建设启新程

日期:2026-02-24 09:21 来源:省局微信公众号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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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为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立规矩、绘蓝图、明路径,标志着我省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迈入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新阶段。

锚定原则建体系,从严锻造监督铁军。《办法》紧扣国家及我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部署,立足龙江市场监管实际,确立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共享共建、动态管理工作原则,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体系,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执法监督“铁军”,以精准高效监督、规范公正执法守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为龙江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严把入库硬标准,规范遴选确保质量。《办法》明确人才入库资格条件,突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等核心要求,细化工作经历、遵纪守法等刚性约束,对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办案实绩突出等6类优秀人才予以优先推荐。遴选严格按照发布通知、单位推荐、审核审议、公示公布程序组织实施,全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入库人才政治可靠、能力过硬、群众认可、经得起检验。

明晰权责划底线,严明纪律树立形象。入库人才参与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工作,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案卷评查、重大案件论证等重要职责,享有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依规获取合理劳务报酬等权利。同时,严格要求入库人才坚守廉洁自律、保密守信等纪律底线,主动执行利益回避制度,始终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履职尽责,以优良作风维护和彰显执法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

强化培养激活力,动态管理提质增效。省局搭建多元化培养平台,以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人才专业能力;健全综合评价与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培训交流、推广经验成果,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实行每两年集中审核、日常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明确11类退出情形,确保队伍纯洁、具有战斗力。同步构建人才资源共享体系,精准调配、高效赋能,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护航龙江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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