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效,鹤岗市绥滨县市场监管局聚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聚焦接诉即办、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精准发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能,守护群众放心消费。
一、提升消费纠纷处置质效
绥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规范、高效地处理每个消费诉求,从处理消费者诉求个案入手,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个案投诉举报处理中提升信任感、获得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5年至今,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02件,其中12315平台165件,12345政务平台37件,咨询52件,均按时办结,投诉初查率、办结率、举报核查率、投诉信息公示率均为100%,调解成功率96.67%。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集中消费诉求处置工作,节前与12345热线充分沟通,统一预案和处置方式方法;节日期间增派督办人员,做好相关诉求处理督办工作。建立节假日联合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处置力量,将节日期间12315系统获取的紧急、重大、群体诉求即时推送至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便于及时进行线索排查。
二、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
持续推进ODR企业入驻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诚信单位、一会两站和景区维权服务站的落实。绥滨县已培育并实际运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服务站(ODR企业)共162家,2025年至今发展48家。ODR单位按时办结率、和解成功率均为100%。通过ODR企业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网络社会覆盖面,积极鼓励小额消费纠纷在线快速和解处理,即时化解消费矛盾,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线上化解消费纠纷。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25家,诚信单位报送11家,一会两站11家都已录入国家平台,现已为绥滨县月牙湖景区和绥农植物园景区挂牌发展成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三、强化消费维权普法宣传
绥滨县市场监管局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注重提升监管对象、社会公众法律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日常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政约谈等方式,边执法边普法,向市场经营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让市场经营者知法知责,增强守法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在繁华地段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消费者权益咨询台,发放各类宣传单5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80余个。
下一步,绥滨县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以解决好群众消费维权诉求为目标,不断优化处理流程,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质增效,持续优化全县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