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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商家集中告诫

日期:2025-12-17 09:26 来源:省局微信公众号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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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商家集中告诫会,辖区内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共计10余人参会。会议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落地实施要求,明确经营红线,压实主体责任,释放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会上,执法人员首先通报了当前电动自行车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非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车辆、擅自改装解限速、销售无CCC认证配件等行为,是导致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诱因,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结合2025年9月1日新国标正式实施、12月1日起全面禁售旧国标车辆的时间节点,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清晰界定了经营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针对后续经营行为,执法人员提出“五个严禁”明确要求:一是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GB 17761—2024)的电动自行车,自2025年12月1日起,旧国标车辆及旧版CCC认证证书已全部注销,不得再进行销售;二是严禁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的车辆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核对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信息,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三是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包括拆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机或电池、加装车篷等,不得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违规宣传信息;四是严禁隐瞒或误导消费者,销售时需主动告知车辆技术参数、合规属性及安全风险,明确“解限速属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五是严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需将营业执照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规范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投诉。

执法人员着重强调了违法经营的法律后果,明确表示后续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对违规销售、非法改装等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商家主动清理库存旧国标车辆,通过返厂、换货等方式妥善处置,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我们将严格遵守新国标要求,坚决杜绝销售非标车和改装行为,主动向消费者宣传合规知识,守护好大家的出行安全。”参会商家代表现场作出承诺,并签署了《电动自行车合规经营承诺书》。不少商家表示,将立即对库存车辆进行全面盘点,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处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告诫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构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社会监督”的多元监管体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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