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销售经营行为,强化从业者法治意识,保障林区群众消费权益,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深入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倡议行业参与“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以法治营造公平诚信的汽车消费市场环境。
本次宣传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行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精准解读,明确合规经营要求。要求企业恪守诚信原则,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有经营项目需明码标价,严禁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不得强制收费或捆绑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同时明确,汽车销售活动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条款需完整合法,杜绝各类霸王条款,合同中须详细载明车辆信息、交易细节、三包责任等核心内容,如有特殊约定需单独说明,交易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3年。
汽车消费是民生消费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林区群众切身利益。大兴安岭地区地域广阔,群众出行应用场景丰富,此次普法为行业划定经营红线与底线。相关部门希望汽车销售行业以此次宣传为契机,严守法治与诚信准则,规范经营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地区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