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技术评审行为,提升技术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参加过1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能力测试考核(使用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在线能力测试系统)且成绩合格的评审员;各市(地)局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黑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指南》(DB23/T3652-2023);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方法、技巧及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培训时间:2025年6月10日-11日
此次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网络视频培训同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评审员可自愿选择培训方式,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现场培训和网络视频培训人员。
现场培训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原公安厅招待所龙安宾馆)二楼大会议室。
网络视频培训:在手机端(或电脑端)下载“钉钉”APP(或电脑端软件),注册后扫描培训班二维码(附件1),进入学习群。考虑在线培训的效果,建议手机端下载安装钉钉并登录加入培训群后,在电脑端下载安装钉钉,观看培训。
四、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拟采取线下集中组织机考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资质认定改革措施以及技术评审(包括特殊领域评审补充要求)要求等,试卷满分100分,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共分两场,参加培训人员可任选其中一场进行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员要把此次培训考核作为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并按要求参加能力测试考核。各评审员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5年6月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所有符合培训考核条件的评审员均须参加培训考试,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此次评审员考核结果,并结合前期开展的评审员资格和能力确认情况,对评审员开展综合考核,并纳入黑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库。未参加培训考试或成绩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纳入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三)此次培训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训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海辉,张璐
联系电话:0451-87979136,87979139
电子邮箱:hljrzjcjgc@126.com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