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营造公平、规范、诚信、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黑龙江省民政厅会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ljsscjgjwjc@163.com;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邮编: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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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