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废止《平贝母栽培技术规程》等145项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清单目录(145项)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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