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将修订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反馈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sjjypx@126.com)。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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