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儿童和文体用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4种产品销售环节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童车产品抽查标准和结果。本次从省内18家销售者处抽检童车25批次(其中儿童三轮车3批次、儿童推车13批次、儿童自行车5批次、乘骑车辆玩具4批次),依据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检验儿童自行车的锐利边缘、外露突出物、制动系统、手闸性能试验、车把稳定性等项目;依据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检验儿童三轮车的行驶稳定性、机械强度、燃烧性能、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等项目;依据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检验儿童推车的稳定性、材料质量、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燃烧性能、小零件、外露突出物、动态耐久性测试等项目;依据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含第1号修改单)》、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检验乘骑车辆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电性能等项目。发现3批次童车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发现率为12%,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和说明、动态耐久性测试等项目。
二、玩具产品抽查标准和结果。本次从省内36家销售者处抽检玩具42批次(其中塑胶玩具16批次、早教益智玩具6批次、捏捏乐解压玩具12批次、化学套装玩具2批次、彩泥套装玩具3批次、起泡胶玩具3批次),依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含第1号修改单)》、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含第1号修改单)》、GB/T 22048—2022《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等标准,检验玩具产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正常使用)、机械与物理性能(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电性能等6类项目。发现不合格品5批次、不合格品发现率为11.9%,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小球、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突出物等项目。
三、学生文具产品抽查标准和结果。本次从省内49家销售者处抽检学生文具产品60批次(其中橡皮擦9批次、美术用品9批次、课业簿册13批次、书写笔10批次、涂改制品2批次,卷削文具、绘图仪尺、学生圆规和文具盒等类17批次),依据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40070—2021 《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标准,检验学生文具产品的可迁移元素的限量、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D65亮度、笔套安全、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边缘、尖端等项目,发现不合格品1批次、不合格品发现率为1.67%,不合格项目涉及D65荧光亮度项目。
四、运动头盔产品抽查标准和结果。本次从省内12家销售者处(其中线下实体店10家,网络销售者2家)抽检运动头盔产品15批次(其中名称标注为自行车头盔产品11批次、运动头盔1批次、滑雪头盔1批次、骑行头盔1批次、头盔1批次),依据GB 24429—2009 《运动头盔 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检验结构、头盔视野、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项,未发现不合格品。
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已交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