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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3-13 10:09 来源:标准化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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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开展标准化创新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支持全省各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化创新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市监规20242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征集2026年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补项目有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黑龙江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当是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编制单位或是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文本中排名第一位(第二位)的起草单位。

3.如果同一标准的前两位起草单位均符合申报条件,原则上由第一起草单位报。由第二起草单位申报的,应当提供第一起草单位放弃申报奖补的声明材料。

(二)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的奖补项目应当是在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标准制定项目,完成时间以批准机构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2.标准制定项目为经国际标准组织正式批准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国际标准;经相应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且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行业标准、黑龙江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情况请登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td.samr.gov.cn)查询。

3.拥有同一顺序号标准的不同部分按一个项目申请

(三)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的情形申报项目存在《细则》十七规定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报奖补项目材料

(一)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附件12,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承诺书(附件3)

(三)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法人资格证书(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四)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标准发布公告及正式标准文本;制定标准外文版的,应提供标准外文版文本

2.国际标准制定项目还应提供标准中文译文或中文提要;主导制定标准的相关过程性证明材料(如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出具的认定材料、各阶段投票文件、往来邮件、相关会议纪要,标准编写人员为申报单位全职职工相关材料等)。

(五)其他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可按《申报表》填报要求,并结合实际提供相关情况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奖补项目方式

(一)奖补项目申报渠道。申报单位根据奖补项目的特点,应从中直单位、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市(地)市场监管局推荐单位中,选择一推荐单位向其申报,同时向多个推荐单位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其中,申报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单位应填报附件2,并只能向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二)奖补项目申报受理和推荐。各有关推荐单位受理奖补项目申请后,依据《细则》规定及通知要求,申报材料审查评价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属于优先鼓励的奖补项目,原则上符合条件即享,不进行评审。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应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奖补项目名单及排序,在规定时限内将正式推荐函、申报材料等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四、不纳入奖补范畴的情形

(一)ISO、IEC国际标准中的PAS、TR和ITU国际标准中的SUPPL不予奖补

(二)已获得此类奖补的单位未按要求和时限报送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自评报告的。

(三)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不属于我省重点发展领域的或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被确定禁止制定地方标准事项的。

五、奖补标准划分

经确定奖补的标准制定项目,将分档设置奖补资金,依据《细则》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奖补标准,对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一类别标准按照标准制定排名顺序,对符合条件的第一起草单位第二起草单位分档给予奖补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享受的单项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六、有关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使用A4纸)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相关推荐单位。

(二)申报单位的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应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形的,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三)各推荐单位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能够有效促进本行业、本区域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标准项目,并将正式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各市(地)需政府发函,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将推荐函和《推荐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推荐奖补项目材料时间截止到2026415日17时(以电子邮箱接收到推荐信息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细则》规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各有关单位请做好所属区域、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政策宣传,积极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人:高传君

联系电话:0451-87979653

电子邮箱:sscjbzh@126.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地方标准项目)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推荐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

附件5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11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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