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新闻资讯 > 食品抽检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3-01-03 13:05 来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访问量:
【字体: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哈尔滨禾列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购物平台和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基拉商贸店在抖音平台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坎皮纳经贸有限公司进口的、俄罗斯柳宾斯基乳品罐头综合工厂股份公司生产的2批次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批号分别为09.06.222、09.06.224)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均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对进口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黑龙江省坎皮纳经贸有限公司进口批号为09.06.222的不合格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8000袋,销售8000袋,进口商已采取召回措施,召回24袋;进口批号为09.06.224的不合格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7200袋,销售6992袋,库存208袋,进口商已采取召回措施,召回16袋;进口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库存和召回的248袋不合格食品采取封存措施。哈尔滨禾列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京东购物平台)购进批号为09.06.222不合格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80袋,已销售64袋,库存16袋,库存产品已由进口企业召回,并被进口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封存,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工作。

(一)进口环节的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4日对黑龙江省坎皮纳经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黑龙江省坎皮纳经贸有限公司进口销售2批次不合格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黑龙江省坎皮纳经贸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6921.92元人民币并没收违法进口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248袋的减轻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罚〔2022〕401号)。

(二)经营环节的行政处罚情况

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日对哈尔滨禾列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哈尔滨禾列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柳宾斯基牌脱脂乳粉(批号为09.06.222)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哈尔滨禾列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哈南市监处罚〔2022〕446号)。

附件(点击下载):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责任编辑:王润东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