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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日期:2020-04-16 10:59 来源:综合协调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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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复学准备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稳定的部署要求,日前,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省13个市(地)进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督导,为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一、严守安全底线。要求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切实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各自职责贯彻落实有关幼托机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并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防疫工作评估参考》,对学校进行评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学校方可复学,让学生和家长安心放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供餐模式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不同供餐模式采取精准监管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销售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坚持跟踪问效,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落实学校有关领导陪餐制,做好校外供餐单位遴选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三、创新监管方式。要求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积极借助 “明厨亮灶+互联网”,随机抽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鼓励学校通过“明厨亮灶+互联网”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家长委员会代表查看,供师生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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