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和哈尔滨海关等中省直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坚持“四个突出”,严把“六个关口”,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一是坚持“四个突出”。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监管;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突出全方位整治,统筹国内国际市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企业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二是严把“六个关口”。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口罩、防护服、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严把源头质量关,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应抽尽抽”,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严把产品出口关,全面查验出口防疫物资。严格检查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及时审核确认公布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加大防疫物资出口查验力度。严把资质审核关,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并公布从事国内认证和主要国际辖区认证业务的机构名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严把市场执法关,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严把服务质量关,全面做好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工作。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质量帮扶,加强国内外标准比对和推动互认,及时出台重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正当权益。既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也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