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举报初查反馈期为自举报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核查时限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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