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人才的专业支撑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组建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环节,现对拟入选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4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反映情况须署实名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来信及电子邮件请注明“反馈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人员名单意见”字样。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程序正式发文公布,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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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