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5年8月1日前省局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修改11件、废止4件、失效1件。现将本次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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