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无线智能电子体温仪校准规范》等7项计量技术规范(详见附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18日前,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反馈。
联系人:孙晶 ,联系电话:0451-87979061
附件:附件1《无线智能电子体温仪校准规范》
附件2 《热封仪校准规范》
附件3《体视显微镜校准规范》
附件4《眼镜制配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规范》
附件5《尖轨降低值测量仪校准规范》
附件6 《制动盘尺寸量具校准规范》
附件7《恒温平台校准规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刘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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